来自 222.208.*.* 严老师
2019/11/13 14:15:43 留言
本人于2019年6月在成都天府新区蔚蓝卡地亚花园城买了一套更名房产,更名房为二期还在修建工地不能进入,所以买卖双方以交付的一期品质定价一次支付470万,由于卖方是正兴的党委书记所以连合同都没签我直接付给她470万,开发商给我开了320万收据,时过几个月,二期即将交房,结果所有品质与一期相差太远。请问我可以与卖家协商公正公开公平请第三房为房子重新估价吗?另外楼盘所有业主都不能更名,因为她是村党支部书记开发商就给她更名了,这违法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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